作者: 来源: 编辑:张栩宁 发布日期:2025-10-20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信息进行认定审核,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环境学院学工办反映。
办公电话:0532-84022717/0532-84023401
办公地点:环境学院楼3006、3004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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