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9-04-29 作者: 来源: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学院学生会文件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全体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本会接受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青岛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青岛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尽职尽责为学院分忧,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并逐步完善“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

 (三)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应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努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五)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打造一流的学院形象。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  本会聘请院团委书记为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取得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申请加入本会各职能部门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

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服从本会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对于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主席团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三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纪检部、科创部、传媒部、新闻部、社管委共十一个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秘书长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共五人组成。

 第十六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本章程,贯彻执行院党总支、院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

 (二)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和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三)对全院各类活动进行统筹、决策,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能:

 (一)秘书处作为本会的中枢机构,直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设财务组、礼仪组、文案组、物资组、人力组、会务组、权益组共七个小组,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其中包括制度化建设、学生干部素质培训与考核、人事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财务管理、学生权益维护、公关礼仪等,以保证本会工作正规化、系统化;

 (二)宣传部以校、院党委和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为中心,充分利用多媒体、海报、展板、横幅、标语等学生媒体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思想和事迹,同时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既要丰富广大同学的大学生活,又要丰富同学们的精神生活;

 (三)学习部以带动全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为目的,开展提高同学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各类学术、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在较好地完成完成各项学业的同时,获得全面发展;

 (四)体育部以推广体育运动、增强大学生体质为工作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包括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等,以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五)文艺部通过组织各类广大同学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发现及培养文艺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现自己才艺的舞台,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

 (六)外联部是学生会对外的窗口,代表学生会商洽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通过邀请赞助,承接活动等多种形式解决本会所需的部分资金,同时也是一个本会与外界接触、形象宣传的平台;

 (七)纪检部通过协助新生军事素质养成,定期、不定期卫生检查,宿舍文化建设,期末评比等方式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从而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

 (八)科创部是学生会不可缺少的职能部门之一,每学期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创新性科技活动,为学院发掘、选拔、培训各年级有创新思维、创造潜力和科学爱好的学生,在学院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九)社管委由后天环保协会、安全行动社、天马剧社、织梦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阳光心理协会共六个社团组成,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第二课堂的引领者之一,既丰富了同学的课余生活,又促使广大同学获得全面发展。

 (十)新闻部是负责新闻宣传中心的一个部门。它通过对院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信息进行采访和跟踪报道,负责学生会工作简报及学生会会报的编辑、出版工作,新闻部还主要负责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文章的更新与维护并对其他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的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十一)传媒部是学生会对外电子宣传的核心工作部门。在配合各部门的要求,以电子产品宣传校内各大活动的同时,也发挥自己的创意,将灵感融入创作,捕捉生活细节点滴,谱写科大美丽篇章。

第四章 班委会

 第十七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和本会领导;

 第十八条  班委会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设班长一名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十九条  班委会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条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愿为同学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考核,并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职务调动:

 (一)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二)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审批后方可调动;

 (三)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着,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具体原因。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辞职:

 (一)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三)学生会干部辞职后必须与相关的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第六章 财务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赞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主席团的审核。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秘书处必须向主席团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若本章程与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学生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悖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