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作者: 来源: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专业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硕士 全日制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学术硕士 全日制

085701 环境工程 专业硕士 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 专业硕士 全日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3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满足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六)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型专业的调剂。专业学位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系统将在46日零点开通,我院开放时长暂定为12个小时(0:00-1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四、监督和解释

(一)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4022986

(三)本办法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如有调剂政策调整等事项,将会及时在学院网站更新,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