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订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领导小组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
3、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通过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5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1小时。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进行。
(3)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
5月16日上午8:30—9:30,考生进行复试专业笔试考试。
5月16日上午10:00—下午17:00,考生参加学院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4、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五、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③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院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二)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调剂程序执行。
八、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各专业采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10分的;
4、复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
九、其他
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学校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诉:
(1)拨打电话0532-84023401,联系贾老师。
(2)拨打电话0532-84022017,联系韩老师。
本办法由环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