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第九届“十佳团支部暨十佳团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 来源: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引领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规范和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积极展现新时代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新风貌,切实提升团支部书记工作水平和创新活力,在全院范围内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学院团委决定开展第九届“十佳团支部暨十佳团支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环境学院本科生各团支部。其中,大一至大三年级各团支部须全部参选,毕业生团支部可视情况参选。

注:获评学院“十佳团支部”的团支书自动获评学院“十佳团支书”称号。学院十佳团支部评选结果将作为学院推荐参加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学院评选,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参评资格。

二、评选时间

2024年4月23日(周二)14:00

三、评选地点

第二教学楼215

四、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围绕支部成立以来在党史学习、国情教育、理论学习、团史学习、青年成长、科技文化、实践服务等七项内容,展示本支部团建风采。参加答辩者为各团支部书记,评选采用PPT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答辩顺序依次按照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进行。各年级内通过抽签方式决定现场答辩顺序。答辩限时3分钟,30秒时提醒,计时终止停止答辩。

2、团委全体教师,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参选各团支部副书记(各班班长)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现场答辩评分。

3、答辩成绩为教师打分占60%,学生打分占40%。

4、评审答辩会要求各参选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全部到场观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各自辅导员老师说明。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团内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此次评选活动与深化团员意识教育相结合,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评选工作。

2、客观民主,实事求是。在评选活动中,各团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3、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环境学院团委。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