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10 作者: 来源: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请各学院(校区)将此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实有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60人次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二、环境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全体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本会接受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总支的领导,接受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青岛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青岛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尽职尽责为学院分忧,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并逐步完善“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

(三)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应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努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五)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打造一流的学院形象。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 本会聘请院团委书记为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取得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申请加入本会各职能部门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服从本会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对于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主席团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三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实践部、权益部共六个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执行主席一人、主席团成员两人,共三人组成。

第十六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本章程,贯彻执行院党总支、院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

(二)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和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三)对全院各类活动进行统筹、决策,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设5个负责人。办公室作为本会的中枢机构,直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设财务组、礼仪组、文案组、物资组、人力组、会务组、权益组共四个小组,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其中包括制度化建设、学生干部素质培训与考核、人事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财务管理、学生权益维护、公关礼仪等,以保证本会工作正规化、系统化;

(二)学习部设4个负责人。学习部以带动全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为目的,开展提高同学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各类学术、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在较好地完成完成各项学业的同时,获得全面发展;

(三)文艺部设5个负责人。文艺部通过组织各类广大同学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发现及培养文艺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现自己才艺的舞台,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

(四)体育部设5个负责人。体育部以推广体育运动、增强大学生体质为工作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包括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等,以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五)权益部设4个负责人。权益部通过协助新生军事素质养成,定期、不定期卫生检查,宿舍文化建设,期末评比等方式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从而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

(六)实践部设4个负责人。实践部是学生会对外的窗口,代表学生会商洽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通过邀请赞助,承接活动等多种形式解决本会所需的部分资金,同时也是一个本会与外界接触、形象宣传的平台。

第四章 班委会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和本会领导;

第二十四条 班委会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设班长一名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条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 干部要求:

(一)思想上: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思想道德纯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道德作风,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基本宗旨;

(二)能力上: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基本能力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辛勤工作,任劳任怨,精通本部门岗位业务,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

(三)学业成绩上: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学习本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在任期内学业成绩满足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考核,并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职务调动:

(一)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二)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审批后方可调动;

(三)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着,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具体原因。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干部辞职:

(一)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三)学生会干部辞职后必须与相关的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第六章 财务

第三十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赞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主席团的审核。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办公室必须向主席团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若本章程与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学生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悖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三、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一)根据本章程,贯彻执行院党总支、院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

(二)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和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三)对全院各类活动进行统筹、决策,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办公室

5

办公室作为本会的中枢机构,直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设财务组、礼仪组、文案组、物资组、人力组、会务组、权益组共七个小组,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其中包括制度化建设、学生干部素质培训与考核、人事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财务管理、学生权益维护、公关礼仪等,以保证本会工作正规化、系统化

3

文艺部

5

文艺部通过组织各类广大同学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发现及培养文艺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现自己才艺的舞台,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

4

权益部

4

权益部通过协助新生军事素质养成,定期、不定期卫生检查,宿舍文化建设,期末评比等方式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从而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

5

学习部

4

学习部以带动全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为目的,开展提高同学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各类学术、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在较好地完成完成各项学业的同时,获得全面发展

6

实践部

4

实践部是学生会对外的窗口,代表学生会商洽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通过邀请赞助,承接活动等多种形式解决本会所需的部分资金,同时也是一个本会与外界接触、形象宣传的平台。

7

体育部

5

体育部以推广体育运动、增强大学生体质为工作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包括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等,以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四、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李丹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3/28

2

李宁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8/28

3

杨凌云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6/26

4

潘柏宇

中共预备党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1/27

5

顾继娇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5/24

6

侯丽华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7/25

7

余和鹏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7/29

8

段怡俐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级

5/29

9

郭振宇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4/31

10

黄立林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6/29

11

提雪艺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2/30

12

王智渊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5/26

13

郭鑫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4/28

14

吴俊科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4/31

15

贾馨语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1/27

16

白雨鑫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8/30

17

丁若瑶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3/24

18

王继雪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7/30

19

杨中玉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3/30

20

王梦涵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6/28

21

王冰倩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6/28

22

王宝梁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4/31

23

江云鹏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1/30

24

李梦晴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7/28

25

黄安琪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8/27

25

范子豪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7/28

26

张梦瑜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8/28

27

徐靖昊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9/30

28

张俊梓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9/30

29

崔婉筠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8/28

30

杨壹翔

共青团员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级

8/27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学生会组织管理,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院级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候选人

第三条学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备学生代表任职条件;

2、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来自环境学院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学年综合测评良好,曾获得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

3、主席团候选人要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六、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同学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院系辅导员及上届主席团组成的筹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筹委会审核报名人资格并组织面试和考核,差额选举出候选人,形成《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审议,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须获得过三分之二的投票)。

七、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

2.地点:环境学院3015

3.主要议程:

第一阶段: (2022年11月5日-11月8日)各班级推选学代会代表;起草大会有关文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 (2022年11月8日-11月11 日)召开预备会议;讨论大会有关文件;酝酿大会主席团名单和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第三阶段: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下午六点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楼3015召开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4.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pl4SR9IDouO_IFks3d7ug

5.现场照片:

八、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上而下充分酝酿选举产生,选举时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能够代表全体同学的意志。学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原则不少于25%,且正式代表覆盖学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并报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二、代表的选举

各班级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将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2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送,组织填写学代会代表登记表,按时报送至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团委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青岛科技大学环境学院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学院团委书记

钟硕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钟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