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 来源:

各实验室(中心):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学院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各实验室应加强实验室巡查管控,指定专人(研究生)每天对实验室日常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日查记录,每日向实验室老师报告实验室安全状况。

二、各导师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没有老师在场,危险性非必要实验尽量不进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实验指导教师需做好线上指导工作后,方可开展实验。

三、各导师须加强研究生实验的线上指导,各项实验内容必须经导师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处理,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严禁学生私自开展未经导师指导且同意的实验。

三、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实验室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实验室人员的数量,避免人员聚集。禁止无实验任务或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开展实验,确保实验全程实验人员之间的距离大于1米。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或留宿。

五、加强实验室日常清洁与消毒。疫情期间,各开放实验室每日定期对实验室内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频繁接触部位(如:门把手、水龙头等)要增加消毒频次,对不耐腐蚀的仪器、物品可采用75%酒精擦拭消毒。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所产生的垃圾,确保实验室及相关区域卫生整洁。

六、加强实验场所的通风换气。实验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取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七、进行中的实验,严禁无人值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不定期视频检查开放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各实验室晚上最后离开的学生,需检查实验室内水、电、通风等是否关闭,检查无误后,向老师报备。

八、各开放实验室要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对于不符合疫情要求、疫情防控意识薄弱、消毒和自我防护等不到位的实验室,要求立整立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实验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环境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