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调剂要求

发布时间:2021-03-23 作者: 来源:环境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要求如下: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与数三互调。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1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一)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的,虽未达到该专业学院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的,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不接收同等学力生源报考调剂。

(五)“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的考生除应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外,还应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三、四、五、六项的相关规定。

三、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三)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办法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